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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订佛山市推动机器人应用及产业发展扶持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年07月01日
(1) 机器人应用补助项目:按机器人设备购置费用总额12%给予事后补助,单个企业单个申报年度最高补助300万元。2机器人应用示范企业扶持项目:每个给予800万元的一次性事后补助。
(2)骨干机器人本体制造企业和骨干机器人系统集成企业扶持项目:对经认定的骨干机器人本体制造企业,按整机销售金额10%给予事后补助,单个企业每年最高补助500万元;
(3)对经认定的骨干机器人系统集成企业,按整机销售金额7.5%给予事后补助,单个企业每年最高补助300万元。http://www.foshan.gov.cn/zwgk/zfgb/rmzfbgshj/201907/t20190724_7534217.html